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合約以一學年度為期,期滿前1個月內由甲方通知乙方到期,招標公告內有後續擴充說明時,即本年度如果乙方辦理情形優良,經甲方評定優良或在80分以上者,得予再續約1次,擴增項目為112學年度學校午餐供應,後續擴充金額預估為新台幣361萬2,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竹田鄉大明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6.53.97.67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能依招標文件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能依契約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141屏東縣竹田鄉泗洲村洲中路4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具有營利事業登記證,領有經濟部公司執照或具有營利事業登記【營業項目為餐館業、即食餐食製造業或其他餐飲(伙食包作業)】。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最近一年無銀行退票紀錄證明(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營養師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供應對象:以大明國小及新庄國小二校學生、附設幼兒園及教職員工為限。
2.提供全素學生素食供應。
3.廠商應配合政府食安政策,調整相關食材供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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