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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需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有關擴充金額為本工程技術服務之採購金額與決標金額之差額,期間為各次擴充後二年,數量項目為本招標文件及契約提及之服務。並得於決標後兩年期限內辦理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技術建造服務費用固定以百分之六點八計(全部級距固定6.8%)。
2.有關擴充金額為本工程技術服務之採購金額與決標金額之差額,期間為各次擴充後二年,數量項目為本招標文件及契約提及之服務。並得於決標後兩年期限內辦理擴充。
3.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09年1月17日09時00分。評選日期:民國109年1月17日14時20分。開標及評選地點:本校含真樓2樓會議室。(屏東縣恆春鎮文化路79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