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21屏東縣泰武鄉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
電子郵件信箱
p57@mail.taiy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五時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洽本所財建課購領。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將回郵郵資、回郵信封及招標文件費以限時掛號申購,地點: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文件往返時間申購人自行考量。 3.電子領標:請依相關規定上網購領,並將領標憑證裝入外標封內寄回,否則視同無效標,投標廠商事後不得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文件費(含圖說)乙份:新臺幣參佰元整; 2.郵購者需另附回郵郵資(壹佰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者請依相關規定上網購領。
開標地點
921屏東縣泰武鄉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於截止期限內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櫃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38條、第103條及其他條款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 投標廠商應依據「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增列提供標案資料作業要點」製作投標文件,投標廠商標單封(標封)內未附電子檔或未附列印文件者,皆視為無效標,不得決標予該廠商;審標時,投標廠商所送之價格詳細表與資源統計表總價不同時,亦視為無效標。
2. 本案開標後當場審查投標文件(包含讀取電子檔作業),投標廠商投標時所附具之電子檔案為空白光碟或含有電腦病毒或其檔案格式使用不當,以致未能正常開啟而影響讀取、辨識或使用者,視為無效標。
3.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櫃檯。 2.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泰武鄉公所為受款人。
4. 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參照本採購案預定施工位置先行前往勘查,以瞭解並承擔爾後工作執行之風險,另投標廠商如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者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財經課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5. 投標廠商應依據「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投標須知及附件」及「工程契約」辦理,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無異議後投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不合格標。
6. 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7.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個工作天內簽約完畢,且繳納決標價之百分之十履約保證金,並應於簽約日起10個工作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120工作天內竣工,如簽約、開工日期若逢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
9. 截止投標日期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它天然災害)並經政府或屏東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日或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10. 如招標文件與本招標公告有異處,以本招標公告為準。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