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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1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於截止收件期限內親送或郵寄寄達。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本採購係位於「原住民地區」之採購,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9條之規定;爰此,本採購案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採兩階段辦理開標作業:
1.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
2.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第2次公告以後則不適用前述兩階段開標方式,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購或親領(自公告日起至106年03月14日09止)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本所上班時間內洽本所收發室(地址: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2.電子領標者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參佰元。郵購者請將回郵郵資(壹佰元)、信封及文件圖說費,以限時掛號匯寄本所收發室,文件往返時間申購人自行考量。
其他
(1)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2)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所財建課(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電話:(08)7832435,傳真:(08)7834097。(3)檢舉受理單位:本所政風室(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電話:(08)7832435,傳真:(08)7834097。(4)開標日期:106年03月14日上午09:10(若開標日遇颱風等天然災害或緊急狀況導致本所停止上班,則開標日期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5)餘詳招標公告。
備註: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第24條)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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