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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屏東縣南州鄉公所營建混合物暨裝潢修繕廢棄物資源分類回收處理廠委外營運管理案。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契約屆期日次日起至多5年。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225萬元(固定權利金30萬元/年×5年+變動權利金15萬元/年×5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6屏東縣南州鄉仁里村仁里路11號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04年4月22日屏環廢字第1041189400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案件性質特殊且複雜。
廠商資格摘要
※請檢附公司或商業營業登記項目證明
※依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檢索系統所列資格至少須為:
J1環保服務業-J101環保服務業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J101080資源回收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參與投標廠商投標前應詳閱公開招標文件、資料。
2.本採購案採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1)第一階段係為投標廠商投標資格及投標文件之審查。
(2)第二階段係為審查合格之廠商召開評選,評選時間屆由本所另以函文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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