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F010 已決標公告

藝想褒忠。鼓舞之夜-2024褒忠花鼓文化節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案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決標日:113/04/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童藝文創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80,000
原始預算
$ 1,48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9.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總務或社會課 洪育珊
聯絡電話 (05)6972005
機關代碼 3.76.49.65
單位名稱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機關地址 634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451號
聯絡人 總務或社會課 洪育珊
聯絡電話 (05)6972005
傳真號碼 (05)6974797
電子郵件信箱 bzho013@mail.baojho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74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補助金額 1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4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45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 ,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褒忠鄉公 所」。2.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1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3 17:00
開標時間 113/04/24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褒忠郵政第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 本所發包處(褒忠鄉中正路45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見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一)基本資格:合法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本項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登記公函及統一發票購買證或未欠稅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服務建議書(企劃書)1式7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依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業已獲機關首長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三、郵購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採購中心; 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80 元), 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郵遞投標文件請於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指定地點,逾期視為無效標。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五、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六、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 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電子領標憑據序號, 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為配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若有相關身分者,請主動揭露身分。下載網址: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 九、本案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為最新版113.1.1版,請投標廠商詳閱附註欄說明後再勾選,以免影響投標權益。 (一)台塑企業:新台幣 5萬元(代收款)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9.65
聯絡人
總務或社會課 洪育珊
聯絡電話
(05)6972005
機關代碼
3.76.49.65
單位名稱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機關地址
634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451號
聯絡人
總務或社會課 洪育珊
聯絡電話
(05)6972005
傳真號碼
(05)6974797
電子郵件信箱
bzho013@mail.baojho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74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補助金額
1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4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45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 ,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褒忠鄉公 所」。2.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1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3 17:00
開標時間
113/04/24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褒忠郵政第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 本所發包處(褒忠鄉中正路45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見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一)基本資格:合法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本項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登記公函及統一發票購買證或未欠稅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服務建議書(企劃書)1式7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依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業已獲機關首長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三、郵購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採購中心; 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80 元), 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郵遞投標文件請於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指定地點,逾期視為無效標。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五、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六、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 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電子領標憑據序號, 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為配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若有相關身分者,請主動揭露身分。下載網址: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 九、本案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為最新版113.1.1版,請投標廠商詳閱附註欄說明後再勾選,以免影響投標權益。 (一)台塑企業:新台幣 5萬元(代收款)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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