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49)2338161#123.126
電子郵件信箱
jay2333657@mail.tsaotu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鞋墩一街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正,限郵局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行政室(542南投縣草屯鎮草鞋墩一街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營利事業登記營業項目列有「景觀工程業」或得以承攬關於植栽、美綠化工程或種苗業等與本採購相關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契約數量係屬預估,實際施工數量依機關通知之實作數量結算,並以契約(決
標)金額為上限。
2.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其他事項,請閱本案投標須知及附件。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標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自行購取方式:
自本所公告之次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所農經課購領投標書件,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以郵局匯票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一次最多限取二份。
(2)通訊購取方式:
自本所公告之次日起至開標前三日止,將投標書件費用,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以郵局匯票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並在信封書明「購取『112年度草屯鎮都市計畫內公所管轄人行道路樹修剪』勞務採購案投標書件」及回寄信封、郵資70元,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所。(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6.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須有政府登記合格之景觀、園藝植栽等相關行業或得以承攬關於植栽、美綠化工程或種苗業等與本採購相關者)(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前期亦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估價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
(4)依施作項目、112年度草屯鎮都市計畫內公所管轄人行道路樹修剪勞務採購補充條款及現況植 栽擬訂施工計畫書、施工圖(決標後本所對施工計畫書、施工圖保有修改權利)。
8.電子領標廠商需附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