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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有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擴充物資運輸、最高期限三個月之權利,本廠在契約有效期限內執行擴充時,經徵得廠商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則僅以換文方式續約,不再另行議價作業。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國路34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廠商能誠信履約保障機關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國路34號
履約期限
自115年01月0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其廠商業別以經濟部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為基準,如G101061汽車貨運業、G101081汽車貨櫃貨運業。
(2)須持有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投標時檢附)。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為115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6年12月31日(決標後由本機關通知載運日)或合約金額支付達98%-100%,期限或金額以先達成者為合約終止日。
2.保險規定詳契約規範:14.保險。
3.決標方式為:依公路總局公告基本運價之折扣率最低者為決標對象。
4.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屏東酒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