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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kao@banki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7樓(事務科)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8樓(或7樓)本局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7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代替,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二)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請詳閱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以確保自身權益。招標文件包括:1.契約書。2.投標須知。3.徵求說明書(含預算單價分析表)。4.報價單。5.單價分析表。6.投標廠商聲明書。7.投標廠商授權書。8.資料審核表。9.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10.外標封。11.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二、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四、總標價(總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為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及各單項報價金額,請按本局預算單價金額上限內報價,廠商報價均需含稅金。
五、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本案招標需求、規格及評選問題,需求單位聯絡人及電話:資訊室謝小姐02-89689999*9875;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高先生02-89689999*9960。本局受理檢舉電話政風室:板橋郵政30之50號信箱,電話:(02)8969128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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