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勞務類 754 - 電信相關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08@mail.mil.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會客室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會客室投標箱或洽承辦人收執)。 2、通信投標:臺北大安郵政90254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交貨。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或承做文件(檢附證明文件:如結算
驗收證明書、發票、驗收合格紀錄,僅檢附契約為不合格)、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
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製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因本案經檢討後辦理採購計畫修訂,修訂項目還請參閱招標文件,本案為採購計畫修訂後第1次開標,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一、本案開標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一)。 4.投標廠商報價單(請於計畫清單內填註分項報價,未檢附、未填註分項報價或各分項單價報價超過清單內各分項單價預算者,視為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定為不合格標)。 5.「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如附錄二十二)。6.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二、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戰術管制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並受理之。
三、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開標當日提前30分鐘到抵達本聯隊會客室,並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以利作業;另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請洽温小姐:(02)2732-6052#275200;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林先生:(02)2732-6052#275074。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13巷29號;台北大安郵政90254號信箱、電話:(02)25474231、傳真:(02)2547296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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