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電子郵件信箱
vhtpe1155@mail5.vac.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8/19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隨意投標,優化機關開標作業流程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決標廠商,於履約期間未依契約內容執行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登記有殯葬禮儀服務業相關項目。
二、有效之葬儀服務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三、需禮儀師證照。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此次更正公告修正如下:
1.原本家上傳資料有預估金額欄位,修正刪除決標金額欄位。另招標文件目錄備 註欄需填寫部分刪除。
2.查投標須知六十四條廠商資格有列需禮儀師證照,惟資格審查表未列禮儀師證照,已修正增列。
3.原上傳資料標單封截止投標日期為7月25日,修正為8月5日11時前。
4.原開標日期8月2日,修正為8月8日10時。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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