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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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 臺北郵局 勞安(總務)科供儲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新臺幣200元整。2.存入劃撥帳號01767611戶名:台北郵局營繕工程圖說費專戶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 臺北郵局 勞安(總務)科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 臺北郵局 勞安(總務)科科長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所擬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設立之證明文件。
3.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公會當年度會員。
4.承攬工程手冊。(室內裝修業免附)
5.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經稅捐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繳交押標金單據或證明文件正本。
8.切結書。
9.廠商資格審查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
10.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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