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_tnso93@freeway.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050雲林縣斗南鎮小東里大業路11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圖說費用新臺幣100元(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或自行上網電子領標。二、向本處斗南工務段繳費,郵購者請將圖說費及郵遞費以郵局匯票繳納(匯票抬頭填寫「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開標地點
63050雲林縣斗南鎮小東里大業路119號(斗南工務段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050雲林縣斗南鎮小東里大業路11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設計工作自通知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空調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聘有空調技師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開業證書等影本。
二、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至斗南工務段總收文處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處。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新臺幣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本處全銜「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處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07年1月10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處得不受理。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07年1月17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
一、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二、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公開評審時間及地點﹞:資格審查合格者,評審會議日期擇期辦理。
四、如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改採限制性招標,詳技術服務招標書。
五、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施行後,上級機關名稱變更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本處機關名稱變更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設工程分局。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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