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處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本處2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宜蘭郵政第192號信箱或本處總收發室
履約期限
預定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或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政府核准設立廠商(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地址:本處2樓採購小組
(二)文件及費用:招標文件光碟 1 片,新臺幣 100 元(持匯款單收據 ,核後附還)
(三) 匯款戶名: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處
帳號:24298102123030 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四)請檢附匯款單收據正本(核後附還)、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並附回郵 37 元郵票,郵購地址:26058宜蘭市林森路25號)(廠商自行估計投遞時間,逾時本處不負責)
(五)領標時間: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例假日不辦理該項作業)
(六)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www.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
三、疑義澄清: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如有疑義,應於 110 年 12月 29日前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1.新北市調查處
(1)檢舉電話:(02) 2962-8888、 (2)檢舉信箱: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2.鐵道局政風室
(1)電話:(02) 8969-1538、 (2)傳真:(02) 8969-1539、(3)信箱:新北市政府郵局第18號信箱。
3.東工處政風室
(1)電話:(03) 938-9084、 (2)傳真:(03) 938-2608、 (3)信箱:宜蘭郵政66號信箱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