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 一 路10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臺幣300元整,現金付款。(採購招標文件請洽行政組陳小姐,電話02-24331155轉221)
押標金額度
由投標廠商自行按其報價5%金額繳交,受款人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 一 路107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稅證齊全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需載有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項目者)。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投標廠商所雇用工作人員中須1人具有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或以上資格證照,投標時需檢附供審,並於得標後三日曆天內持相關證件卡至深澳中心辦理報備事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前項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附加說明:
1.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親送或郵寄,基隆市成功一路107號二樓行政組。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購或郵購(郵購者本處以宅急便寄送,郵資請自付),基隆市仁愛區成功一路107號二樓行政組。
3.開標地點:本處二樓開標室。
4.餘詳招標文件。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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