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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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乾華里小坑12號 本廠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肆拾伍萬元整(票據抬頭請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乾華里小坑12號 本廠收發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5日曆天交貨規範書5.0節所述設備,並於75日曆天內完成規範書2.3節第1階段更新,再依規範書2.2節180日曆天正常運作,於30日曆天內進行規範書2.4節之第二階段。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商資格須符合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2.自投標日前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提供技術人員具資通安全證照之證明(如行政院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之證照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以證明具備資通安全之專業能力。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第2次(含以上)公告,業經權責主管核定,不受3家廠商限制,就實際合格投標廠商逕予開標。**
** 本案採一次投標,分二階段開標方式進行。投標廠商應就資格標、規格標、價格標等資料各別封裝(標封外須個別標示清楚)並置於投標標封內投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另行通知開價格標。**
*** 另考量本案機密性,請有意願投標廠商於期限內蒞廠親簽保密切結書後,始可參閱本案規範特定條款三、規範內容之紙本文件。聯絡人:電氣組 葉子魁先生 電話:(02)2638-3501#3343
** 1.以上金額均含稅。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新臺幣15,473,333元整;預算金額(不含稅)新臺幣15,473,333元整。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4.本案允許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網領投標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文件。5.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本廠將先踐行通知程序,未於指定期限到達現場,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6.如遇政府機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順延次日截止,開標日期亦順延於次日同時段舉行。 7.其他事項依政府採購法辦理。8.第一核能發電廠廉政熱線:02-26381030;地址:25343新北市石門郵政11號信箱;廉政電子郵箱:d35063@taipower.com.tw。 9.本廠不提供書面文件。10.投標時由專人送至本廠收發室或郵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廠概不負延遲責任。11.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14年11月16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