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89420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台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本處副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守衛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須為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營業項目分類 F113 機械器具批發業 之相關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報價方式:總價決標(未稅)。
2. 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總價超過預算金額(未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 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4.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5. 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內容。
6. 電子領標廠商以書面投標或電子投標時,均應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 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
7. 本案招標文件包括「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請務必將該切結書放置於綜合封內,以免投標文件無效。
8. 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 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
9. 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10.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11.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2. 上述公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13. 本案不含稅金額:採購金額(不含稅) 571,429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571,429元。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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