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41500007 已決標公告

鳳鳴D/S、頂湖E/S、大安E/S等所新擴建工程配電盤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耿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65,030
原始預算
$ 1,186,500
底價金額
$ 1,122,975
決標折數
68.1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高景
聯絡電話 (02)23227128
機關代碼 3.13.32.16.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高景
聯絡電話 (02)23227128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u89420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3 11:00
開標時間 115/04/13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本處副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符合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及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2) 廠商需檢附工廠登記證及具有製造或承做能力之佐證資料;如曾承製本公司或本國其他行政機關與招標標的類似案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需檢附工廠登記證及具有製造或承做能力之佐證資料;如曾承製本公司或本國其他行政機關與招標標的類似案件者,其相關證明文件得以繳交以下四項中任一項: (一) 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 (二) 原始定作 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 (三) 契約連同驗收紀錄。 (四) 其他經本機關或招標機關認可之證明文件等代替。 (詳採購說明二)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報價方式:總價決標(未稅)。 2. 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總價超過預算金額(未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 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4.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5. 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內容。 6. 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 7. 本案招標文件包括「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請務必將該切結書放置於綜合封內,以免投標文件無效。 8. 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 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 9. 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10.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11.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2. 上述公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13. 本案不含稅金額:採購金額(不含稅) 1,13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130,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3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高景
聯絡電話
(02)23227128
機關代碼
3.13.32.16.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高景
聯絡電話
(02)23227128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u89420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3 11:00
開標時間
115/04/13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本處副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符合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及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2) 廠商需檢附工廠登記證及具有製造或承做能力之佐證資料;如曾承製本公司或本國其他行政機關與招標標的類似案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需檢附工廠登記證及具有製造或承做能力之佐證資料;如曾承製本公司或本國其他行政機關與招標標的類似案件者,其相關證明文件得以繳交以下四項中任一項: (一) 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 (二) 原始定作 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 (三) 契約連同驗收紀錄。 (四) 其他經本機關或招標機關認可之證明文件等代替。 (詳採購說明二)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報價方式:總價決標(未稅)。 2. 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總價超過預算金額(未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 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4.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5. 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內容。 6. 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 7. 本案招標文件包括「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請務必將該切結書放置於綜合封內,以免投標文件無效。 8. 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 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 9. 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10.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11.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2. 上述公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13. 本案不含稅金額:採購金額(不含稅) 1,13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130,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3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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