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6330524001 已決標公告

大潭燃氣單循環緊急發電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General Electric Global Services GmbH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612,919,719
原始預算
$ 9,500,000,000
底價金額
$ 9,359,560,007
決標折數
70.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3.32.1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昌翰
聯絡電話 (02)23229466
機關代碼 3.13.32.1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聯絡人 蔡昌翰
聯絡電話 (02)23229466
傳真號碼 (02)23910281
電子郵件信箱 u21045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1/02
原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07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8 09: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美金1,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估至109.12.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案所需技術層次甚高,有資格參與投標之廠商極大部分為外國廠商,廠商已慣於使用本公司長年順應國際貿易條件所訂製之中/英文契約;若改用工程會頒布之契約範本,恐會嚴重影響主要國際廠商之投標意願。
廠商資格摘要 (1) 投標廠商須為在WTO之成員國及GPA締約國(或政治實體)司法管轄權下依法登記之公司。 (2)投標廠商須具備下列技術經驗:曾經設計、製造及供應至少一部60Hz、出力不低於80MW(ISO)之氣渦輪發電機組之經驗,且該氣渦輪發電機組從1996年1月1日至本案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商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本案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本案報經行政院准予先行辦理補辦預算後,再予決標生效。 (2)本案安裝工程綜合險應由得標廠商自行投保,並以台電為共同被保險人。 (3)本案未含營業稅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為9,047,619,047元 ※本案修正部分招標文件規定,電子領標廠商請自行下載異動後之電子檔;現場領標之廠商請再行至本處領取異動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昌翰
聯絡電話
(02)23229466
機關代碼
3.13.32.1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聯絡人
蔡昌翰
聯絡電話
(02)23229466
傳真號碼
(02)23910281
電子郵件信箱
u21045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1/02
原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07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8 09: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美金1,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估至109.12.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案所需技術層次甚高,有資格參與投標之廠商極大部分為外國廠商,廠商已慣於使用本公司長年順應國際貿易條件所訂製之中/英文契約;若改用工程會頒布之契約範本,恐會嚴重影響主要國際廠商之投標意願。
廠商資格摘要
(1) 投標廠商須為在WTO之成員國及GPA締約國(或政治實體)司法管轄權下依法登記之公司。 (2)投標廠商須具備下列技術經驗:曾經設計、製造及供應至少一部60Hz、出力不低於80MW(ISO)之氣渦輪發電機組之經驗,且該氣渦輪發電機組從1996年1月1日至本案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商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本案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本案報經行政院准予先行辦理補辦預算後,再予決標生效。 (2)本案安裝工程綜合險應由得標廠商自行投保,並以台電為共同被保險人。 (3)本案未含營業稅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為9,047,619,047元 ※本案修正部分招標文件規定,電子領標廠商請自行下載異動後之電子檔;現場領標之廠商請再行至本處領取異動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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