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31500003 招標中 (剩 24 天)

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LNG接收站工程委託技術服務第一階段工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公告日:115/08/04 截止日:115/09/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83,340,5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9/0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3.32.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蒨蓉
聯絡電話 (02)23229472
機關代碼 3.13.32.1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聯絡人 陳蒨蓉
聯絡電話 (02)23229472
傳真號碼 (02)23910216
電子郵件信箱 u94905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133 - 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02 17:00
開標時間 115/09/03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文字以正體中文為主,外國投標 廠商得以英文為之。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大門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工期自甲方發「委辦通知書」予乙方之日起至 119 年12月31 日止(此工期係為預估,仍應以服務工作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定物調指數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國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有效期間之會員證影本。 3.納稅證明。 4.信用證明。 外國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提送當地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有效期間之會員證影本。 4.尚未取得本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加入同業公會之外國廠商填承諾書(Letter of Commitment) 5.信用證明:自以下兩項中擇一提出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特定資格: 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20年內(以證明文件所載完工日期為準),曾承攬並完成下列兩項之實績(已正常運作) 1.容量6萬公秉(含)以上地上型全容式(Full Containment) LNG儲槽之設計實績,或前述期間累積16萬公秉(含)以上地上型全容式(Full Containment)LNG儲槽之設計實績 2.乙座LNG接收站之設計實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國廠商: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外國廠商: (I)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II)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採購⾦額及預算⾦額不含稅皆為新台幣174,610,000元。 3.本案釋疑期限為115.8.11 17: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蒨蓉
聯絡電話
(02)23229472
機關代碼
3.13.32.1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聯絡人
陳蒨蓉
聯絡電話
(02)23229472
傳真號碼
(02)23910216
電子郵件信箱
u94905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133 - 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02 17:00
開標時間
115/09/03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文字以正體中文為主,外國投標 廠商得以英文為之。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大門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工期自甲方發「委辦通知書」予乙方之日起至 119 年12月31 日止(此工期係為預估,仍應以服務工作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定物調指數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國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有效期間之會員證影本。 3.納稅證明。 4.信用證明。 外國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提送當地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有效期間之會員證影本。 4.尚未取得本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加入同業公會之外國廠商填承諾書(Letter of Commitment) 5.信用證明:自以下兩項中擇一提出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特定資格: 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20年內(以證明文件所載完工日期為準),曾承攬並完成下列兩項之實績(已正常運作) 1.容量6萬公秉(含)以上地上型全容式(Full Containment) LNG儲槽之設計實績,或前述期間累積16萬公秉(含)以上地上型全容式(Full Containment)LNG儲槽之設計實績 2.乙座LNG接收站之設計實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國廠商: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外國廠商: (I)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II)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採購⾦額及預算⾦額不含稅皆為新台幣174,610,000元。 3.本案釋疑期限為115.8.11 17: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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