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電子郵件信箱
u436408@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新台幣963,886元為上限(含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履約期限
本案須於甲方書面通知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施作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應具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或室內設計裝修業資格並檢附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或室內設計裝修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含: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EZ14010或室內裝修業 E801060)
其他: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金額如下:
預算金額新台幣4,589,937 元整。
採購金額新台幣5,507,924 元整。
3.履約保證金:15萬 。
4.履約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60號5樓。
5.履約期限:本案須於甲方書面通知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施作完成。
6.餘詳本案投標須知、採購契約及工作規範書等相關規定。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