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31170002 已決標公告

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污水下水道改善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巨信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70,000
原始預算
$ 4,430,000
底價金額
$ 4,400,000
決標折數
72.0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3.32.1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昌翰
聯絡電話 (02)23229466
機關代碼 3.13.32.1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聯絡人 蔡昌翰
聯絡電話 (02)23229466
傳真號碼 (02)23910281
電子郵件信箱 u21045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26
原公告日 111/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1/05 17:00
開標時間 112/01/06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11,5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書面通知指定開工日起100日曆天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屬機關自辦採購,採用本公司制定之最新版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資格: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丙 等綜合營造業或(2)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或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 2、依廠商資格行業別提送下列承攬(辦)工程手冊: (1)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2)自來水管承裝商-水管承裝商承辦工程手冊 3、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招標公告係因招標文件10_標封封面之截標時間誤植,其餘招標文件與公告內容並未更動,以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1、上述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為新台幣4,219,048元整。 3、本案履約保證金為新台幣443,000元整,保固保證金為新台幣130,000元整。 4、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若廠商需於開標當日領為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支票置於標封內繳納押標金,票據抬頭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5、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設計圖說等相關規定。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昌翰
聯絡電話
(02)23229466
機關代碼
3.13.32.1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聯絡人
蔡昌翰
聯絡電話
(02)23229466
傳真號碼
(02)23910281
電子郵件信箱
u21045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26
原公告日
111/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1/05 17:00
開標時間
112/01/06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11,5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書面通知指定開工日起100日曆天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屬機關自辦採購,採用本公司制定之最新版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資格: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丙 等綜合營造業或(2)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或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 2、依廠商資格行業別提送下列承攬(辦)工程手冊: (1)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2)自來水管承裝商-水管承裝商承辦工程手冊 3、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招標公告係因招標文件10_標封封面之截標時間誤植,其餘招標文件與公告內容並未更動,以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1、上述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為新台幣4,219,048元整。 3、本案履約保證金為新台幣443,000元整,保固保證金為新台幣130,000元整。 4、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若廠商需於開標當日領為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支票置於標封內繳納押標金,票據抬頭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5、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設計圖說等相關規定。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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