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30800001 已決標公告

台中發電廠第5-10號機空污改善工程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吉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2,000,000
原始預算
$ 268,000,000
底價金額
$ 252,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3.32.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姿鳳
聯絡電話 (02)23229431
機關代碼 3.13.32.1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聯絡人 黃姿鳳
聯絡電話 (02)23229431
傳真號碼 (02)23910216
電子郵件信箱 u436408@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項目詳本招標文件第三章第三條可選擇性服務,費用上限為本採購之預算金額10%,不包含在固定總包價內(即不包含在本採購案之預算金額內)。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5/17
原公告日 108/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工管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200元。1.電子領標請至 http://web.pcc.gov.tw/下 載。2.專人領購:先將招標文件費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6334900060號, 憑繳款證明向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工管組換領。3. 郵購:請附銀行繳款證明正本及回郵50元向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工管組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5/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5/24 09:30
開標地點 10643 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43 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 經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加入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 (二) 特定資格 1. 於截止投標日前 15 年內曾完成1 部容量22 萬瓩以上之發電機組規劃設計整合工作,且該機組業已商轉,或前述期間累積55 萬瓩以上發電機組規劃設計整合之經驗。 2. 排煙脫硫與除塵設備之規劃設計或改善經驗。 (三) 詳細資格條件、證明文件及外國廠商應提文件:詳招標文件第五章補充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 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 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2.81億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2.55億元。 3. 第1次更正公告修訂內容:第四章,詳細內容請詳《修訂內容對照表》。 4. 第2次更正公告修訂內容:(1)補列一位工作小組人員,(2)修訂第四章 服務工作範圍表/投標標價清單,詳細內容請詳第2次更正公告《修訂內容對照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姿鳳
聯絡電話
(02)23229431
機關代碼
3.13.32.1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聯絡人
黃姿鳳
聯絡電話
(02)23229431
傳真號碼
(02)23910216
電子郵件信箱
u436408@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項目詳本招標文件第三章第三條可選擇性服務,費用上限為本採購之預算金額10%,不包含在固定總包價內(即不包含在本採購案之預算金額內)。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5/17
原公告日
108/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工管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200元。1.電子領標請至 http://web.pcc.gov.tw/下 載。2.專人領購:先將招標文件費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6334900060號, 憑繳款證明向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工管組換領。3. 郵購:請附銀行繳款證明正本及回郵50元向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工管組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5/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5/24 09:30
開標地點
10643 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43 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 經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加入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 (二) 特定資格 1. 於截止投標日前 15 年內曾完成1 部容量22 萬瓩以上之發電機組規劃設計整合工作,且該機組業已商轉,或前述期間累積55 萬瓩以上發電機組規劃設計整合之經驗。 2. 排煙脫硫與除塵設備之規劃設計或改善經驗。 (三) 詳細資格條件、證明文件及外國廠商應提文件:詳招標文件第五章補充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 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 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2.81億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2.55億元。 3. 第1次更正公告修訂內容:第四章,詳細內容請詳《修訂內容對照表》。 4. 第2次更正公告修訂內容:(1)補列一位工作小組人員,(2)修訂第四章 服務工作範圍表/投標標價清單,詳細內容請詳第2次更正公告《修訂內容對照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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