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7)7410111#8022/5612
電子郵件信箱
u28369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事務課)
截止投標
112/09/04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09/05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2/09/05 14: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2/09/05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7)7410111#8022/561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含儀器校驗時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標準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注意事項
一、投標廠商投標時應提供規格以供審查,規格之型錄或相關資料中須詳細列出符合本規範功能及規格之各項要求供審查,並須逐一標示清楚符合規範之項次。
二、投標文件如係抄錄招標文件所訂規格,未報明廠牌型號又未檢附產品目錄或說明書等規格資料者,不予接受,視為不合格論。
三、本案採購之設備須不得為大陸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之產品。
其他補充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新台幣2,100,000元;採購金額(不含稅)新台幣2,100,000元。
三、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四、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五、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六、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七、其餘詳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相關規定。
八、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代之。
九、有關本案之規範部分如有疑義,請逕洽主辦部門變電課董俊宏主辦,電話:07-7410111轉5612。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採購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
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4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09/05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