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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履約期間除契約價金,得再增購新臺幣1,000萬元整(含營業稅)。若本公司辦理本案之下一期保險標案逾民國118年1月31日決標,則得於契約期滿後,依原契約條件經雙方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至下一期標案之決標日止(但不得超過2個月),合計採購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7,800萬元整(含營業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台糖公司總管理處開標室(701036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036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台糖公司秘書處發包中心)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5年2月1日0時起至118年2月1日0時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特定資格: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完成簽發貨物運輸保險單其單次契約保險費不低於新臺幣2,720萬元,或累計契約保險費不低於新臺幣6,800萬元。
(二)證明文件:以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之證明文件,或附保費金額之保單影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如提出查覆單者,應依據查覆單備註說明用印,始可作為證明文件)(條約或協定國可出具會計師之財務報表,並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1.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特定資格: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完成簽發貨物運輸保險單其單次契約保險費不低於新臺幣2,720萬元,或累計契約保險費不低於新臺幣6,800萬元。
(二)證明文件:以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之證明文件,或附保費金額之保單影本。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秘書處發包中心 地址:701036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電話:(06)3378829 傳真:(06)337850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