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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梧棲區中南一路2段159號(本隊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中南一路2段159號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合法登記或設立,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規定者,於投標時備齊下列各項資格證明文件依規定投標。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依法登記設立之營造業(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且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者,或依法登記設立之室內裝修業且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者。
(二) 最近一期或最近一期之前一期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餘詳本案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1.截、開標日若遇天災臺中市宣布不上班時,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受理檢舉單位: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291-8888。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
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4.本案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詢本隊王志龍先生。電話(04)26572480轉406。
5.爲推動電子化政府,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臺中站(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梧棲路47號;臺中港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656912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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