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電子郵件信箱
05a786@forest.gov.tw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委託專業服務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資格:
(1) 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
(2)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3) 具學術研究能力之法人團體。
(4) 經政府登記核可之公司行號或法人均可,其營業項目或設立宗旨應與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
2. 資格證明文件:
(1)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需與本案標的有關: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文件、立案證明等廠商亦得影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
(2) 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最新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應繳交學校或機關同意代表人投標之授權書或公文。
附加說明
更新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至最新版本(114.06.04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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