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5140000737502210 招標中 (剩 12 天)

忠莊營區餐廳結構補強整修工程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 公告日:115/05/15 截止日:115/05/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915,114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5/27
詳細資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馬俊傑
聯絡電話 (02)23142626
機關代碼 A.5.7
單位名稱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
聯絡人 馬俊傑
聯絡電話 (02)23142626
傳真號碼 (02)23146929
電子郵件信箱 rcpsld@mail.mil.tw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115-514000073750221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5/15
原公告日 115/05/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27 08:30
開標時間 115/05/27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廠商投標報價總金額5%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後備指揮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36306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7/27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營業登記證明文件。 (2)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依最高行政法院98年判字第38號判決:「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故本案契約生效日為決標當日。得標廠商應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履約保證金。 2.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及精簡行政程序,本案無提供現場(紙本)領標。 3.專人送達投標地點為後備指揮部會客室(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如圖示),並以現場時鐘時間為準。 4.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投標方式,請於截標時間內寄達本部指定之「臺北郵政14-4信箱」。 5.電子投標請於截標時間內,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投標。 6.廠商出席開標者,應於開標時間10分鐘前到達投標處(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如圖示),將由專人引導至標場。 7.本案如經減價後決標,契約金額依廠商報價各分項單價等比率換算,如有與市場行情不符情形,得於決標後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逕洽機關說明,並考量是否合理後訂定。 8.廠商投標前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如有疑問,應在招標單或投標須知載明時限內提出疑義(05月18日前)或異議(05月25日前),逾規定期限提出者不予受理。 9.依投標須知第二十七點,開放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作業,每家廠商至多以2人參加為原則。 10.本案請利用投標須知附錄六之一(同電子檔8.0.投標廠商報價單)及電子檔1.1.2.空白標單格式報價。 11.押標金抬頭請務必填寫為「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或空白。 12.本次招標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之限制。 13.請檢附廠商電子領標憑據,否則不予決標。 14.本案因預算尚未核定,如有可決標對象則先辦理保留決標。 15.本次因招標文件之1.1.2.空白標單電子檔未註明「數量」,故辦理更正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電話:02-23142626、傳真:02-231469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7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馬俊傑
聯絡電話
(02)23142626
機關代碼
A.5.7
單位名稱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
聯絡人
馬俊傑
聯絡電話
(02)23142626
傳真號碼
(02)23146929
電子郵件信箱
rcpsld@mail.mil.tw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115-514000073750221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5/15
原公告日
115/05/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27 08:30
開標時間
115/05/27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廠商投標報價總金額5%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後備指揮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36306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7/27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營業登記證明文件。 (2)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依最高行政法院98年判字第38號判決:「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故本案契約生效日為決標當日。得標廠商應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履約保證金。 2.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及精簡行政程序,本案無提供現場(紙本)領標。 3.專人送達投標地點為後備指揮部會客室(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如圖示),並以現場時鐘時間為準。 4.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投標方式,請於截標時間內寄達本部指定之「臺北郵政14-4信箱」。 5.電子投標請於截標時間內,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投標。 6.廠商出席開標者,應於開標時間10分鐘前到達投標處(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如圖示),將由專人引導至標場。 7.本案如經減價後決標,契約金額依廠商報價各分項單價等比率換算,如有與市場行情不符情形,得於決標後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逕洽機關說明,並考量是否合理後訂定。 8.廠商投標前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如有疑問,應在招標單或投標須知載明時限內提出疑義(05月18日前)或異議(05月25日前),逾規定期限提出者不予受理。 9.依投標須知第二十七點,開放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作業,每家廠商至多以2人參加為原則。 10.本案請利用投標須知附錄六之一(同電子檔8.0.投標廠商報價單)及電子檔1.1.2.空白標單格式報價。 11.押標金抬頭請務必填寫為「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或空白。 12.本次招標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之限制。 13.請檢附廠商電子領標憑據,否則不予決標。 14.本案因預算尚未核定,如有可決標對象則先辦理保留決標。 15.本次因招標文件之1.1.2.空白標單電子檔未註明「數量」,故辦理更正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電話:02-23142626、傳真:02-231469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7 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