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5010728 招標中 (剩 17 天)

台9線440K+320~445K+068(雙流~丹路)拓寬改善工程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公告日:115/05/15 截止日:115/06/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4,227,217,856

押標金
$ 20,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01
詳細資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淵竣
聯絡電話 (08)7893456#1107
機關代碼 A.15.3.3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聯絡人 楊淵竣
聯絡電話 (08)7893456#1107
傳真號碼 (08)7862110
電子郵件信箱 ychun@thb.gov.tw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5/15
原公告日 115/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01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2 10:0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萬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獅子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67日曆天內竣工,請詳施工補充條款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公路局修訂之最新範本(註:公路局範本係依據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詳施工補充條款)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詳施工補充條款)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十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一,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2、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規定,廠商之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分局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分局之採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修訂對照表)不另發售,請至交通部公路局網站http://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局網站首頁//數位應用//各類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文件及設計圖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二、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購買取得,(流、廢標後之投標文件請勿再使用,應重新購買最新一次公告之招標文件備標、投標,並取得當次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憑證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如違反上述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四、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五、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 六、本分局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七、補充公告:「有關廠商獲金質獎等獎項,列為優良廠商於獎勵期間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投標,對於評選加分執行部分及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得減收部分,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01月19日工程企字第11100000131號函辦理(如附件),意旨扼述:依得獎之成員於共同投標協議書所載主辦項目金額所占契約金額比率計算。」。 備註:如廠商未及以新版公共投標協議書出具審標,後續若有決標於訂約前更換新版協議書(如廠商投標出具審標之共同協議書各成員百分比未達100%,其差額由代表廠商概括承受)。 ●第1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更新施工階段契約管理約定權責分工表(委託監造)、修正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容及補充說明有關廠商獲金質等獎項,列為優良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投標,對於評選加分及押標金保證金等減收規定依附加說明七及備註辦理」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檢視,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淵竣
聯絡電話
(08)7893456#1107
機關代碼
A.15.3.3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聯絡人
楊淵竣
聯絡電話
(08)7893456#1107
傳真號碼
(08)7862110
電子郵件信箱
ychun@thb.gov.tw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5/15
原公告日
115/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01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2 10:0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萬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獅子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67日曆天內竣工,請詳施工補充條款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公路局修訂之最新範本(註:公路局範本係依據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詳施工補充條款)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詳施工補充條款)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十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一,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2、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規定,廠商之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分局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分局之採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修訂對照表)不另發售,請至交通部公路局網站http://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局網站首頁//數位應用//各類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文件及設計圖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二、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購買取得,(流、廢標後之投標文件請勿再使用,應重新購買最新一次公告之招標文件備標、投標,並取得當次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憑證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如違反上述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四、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五、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 六、本分局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七、補充公告:「有關廠商獲金質獎等獎項,列為優良廠商於獎勵期間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投標,對於評選加分執行部分及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得減收部分,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01月19日工程企字第11100000131號函辦理(如附件),意旨扼述:依得獎之成員於共同投標協議書所載主辦項目金額所占契約金額比率計算。」。 備註:如廠商未及以新版公共投標協議書出具審標,後續若有決標於訂約前更換新版協議書(如廠商投標出具審標之共同協議書各成員百分比未達100%,其差額由代表廠商概括承受)。 ●第1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更新施工階段契約管理約定權責分工表(委託監造)、修正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容及補充說明有關廠商獲金質等獎項,列為優良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投標,對於評選加分及押標金保證金等減收規定依附加說明七及備註辦理」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檢視,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