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2056 招標中 (剩 13 天)

臺北市陽明老人公寓OT案可行性評估委託專業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公告日:115/03/31 截止日:115/04/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5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4/13
詳細資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舒伃1727/老福科鄭以萱1999轉1685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727
機關代碼 3.79.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楊舒伃1727/老福科鄭以萱1999轉1685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727
傳真號碼 (02)27206552
電子郵件信箱 bj1614@gov.taipei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3 17:00
開標時間 115/04/14 10:15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公用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或臺北市市政大樓1樓北區綜合服務櫃檯-社會局37號櫃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以機關收訖時間為準,逾截止收件期限寄達者為不合格,請注意郵遞時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同上地址或「臺北市市政大樓1樓北區綜合服務櫃檯-社會局37號櫃台」(以機關收訖時間為準,逾截止收件期限送達者為不合格)。 【其他須知】 一、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115年4月3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對疑義處理之結果,將於115年4月9日前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舒伃1727/老福科鄭以萱1999轉1685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727
機關代碼
3.79.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楊舒伃1727/老福科鄭以萱1999轉1685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727
傳真號碼
(02)27206552
電子郵件信箱
bj1614@gov.taipei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3 17:00
開標時間
115/04/14 10:15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公用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或臺北市市政大樓1樓北區綜合服務櫃檯-社會局37號櫃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以機關收訖時間為準,逾截止收件期限寄達者為不合格,請注意郵遞時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同上地址或「臺北市市政大樓1樓北區綜合服務櫃檯-社會局37號櫃台」(以機關收訖時間為準,逾截止收件期限送達者為不合格)。 【其他須知】 一、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115年4月3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對疑義處理之結果,將於115年4月9日前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