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電子郵件信箱
171@dje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濱江街107號大佳國小忠孝樓一樓共讀站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大佳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濱江街107號大佳國小仁愛樓一樓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5年01月21日府授工採字第1143034760號函修頒契約工程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乙級電器承裝業以上,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 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附加說明
1、本案建議廠商至現場查勘。
2、開標時間、地點:115年4月10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校忠孝樓一樓共讀站。3、預計評選會議時間、地點:1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於本校忠孝樓一 樓共讀站,若有更改,通知符合資格之投標廠商。
4、預計決標時間:115年4月27日下午4時30分於本校忠孝樓一樓共讀站,若有更改,通知最符合需要之投標廠商。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5年4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請留下聯絡人電話),本校將於115年4月6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電話或電子郵件,答覆廠商。
6、疑義、異議受理窗口:25035816轉171陳德銘事務組長,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濱江街107號本校總務處。
7、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依政府採購法之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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