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0180446 已決標公告

市定古蹟總趕宮三川彩繪仿繪工程及壁畫裂損調查分析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川文物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95,000
原始預算
$ 1,800,000
底價金額
$ 1,763,100
決標折數
96.1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總趕宮管理委員會
機關代碼 ZGg00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晴霙
聯絡電話 (06)2251618
機關代碼 ZGg002
單位名稱 臺南市總趕宮管理委員會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31巷13號
聯絡人 邱晴霙
聯絡電話 (06)2251618
傳真號碼 (06)2211242
電子郵件信箱 yyH1178@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1,26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01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2 09:0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31巷1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31巷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次日起360日曆天(不含審查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合格廠商、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的法人、團體或基金會、經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之學術社團)。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1.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合格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的法人、團體或基金會: (1)法人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2)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學術社團之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 (3)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3.經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之學術社團): (1)機構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2)登記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3)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議價標單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切結書1正本 服務建議書(1式8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視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郵遞區號:11010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總趕宮管理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ZGg00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晴霙
聯絡電話
(06)2251618
機關代碼
ZGg002
單位名稱
臺南市總趕宮管理委員會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31巷13號
聯絡人
邱晴霙
聯絡電話
(06)2251618
傳真號碼
(06)2211242
電子郵件信箱
yyH1178@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1,26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01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2 09:0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31巷1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31巷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次日起360日曆天(不含審查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合格廠商、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的法人、團體或基金會、經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之學術社團)。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1.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合格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的法人、團體或基金會: (1)法人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2)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學術社團之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 (3)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3.經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之學術社團): (1)機構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2)登記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3)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議價標單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切結書1正本 服務建議書(1式8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視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郵遞區號:11010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總趕宮管理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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