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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1年,期間為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32,842,736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內(9:00-17:00)至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傳統甲棟1樓事務一組)領取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傳統甲棟1樓會議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已達巨額採購,為確保標廠商履約能力故收取押標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已達巨額採購,為確保標廠商履約能力故收取履保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前郵寄或專人送達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傳統甲棟大樓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或分包廠商應具有乙級(以上)垃圾清除許可證,(清除機構之許可證至少須具有D-1801、D-0199、D-0699代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領或郵購方式取得文件。
郵購者:
1.請寄以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為受款人之郵政匯票300元及附上大型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票72元(信封上請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
2.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欲購買本案案號及名稱(每家公司限領一份)。
3.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時間。
二、領取地點:本校陽明校區傳統甲棟1樓事務一組(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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