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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1次,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4,500,000元整、期間: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履約期間得標廠商執行本案履約情形良好者,且本校預算確已核撥,經雙方同意,以換約(契約內容項目、金額無異動)或議價(契約內容項目、金額異動)方式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傳統甲棟1樓聯合服務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
(一) 定於114年9月18日10時00分於本校守仁樓前集合由專人辦理現場勘估,其他時間請自行到校勘查。
(二) 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請依規定將投標文件分別裝訂後,一併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投標文件請務必依審查表逐一審查確認是否檢附),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三) 將由本校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下稱評選委員會),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評選,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評選日期及地點將由本校另行通知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廠商須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及出席簡報詢答。
二、廠商負責人授權代理人全權代理「全權代理本廠商參加開標及行使減價或比減價、標價偏低說明、決標、訂約」及相關事宜,請代理人務必攜帶授權書正本及身份證明文件供本所查驗。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4年9月19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本機關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9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招標機關聯絡人(或單位):陽明校區 事務一組 林先生,電話:(02)28267000分機62056 ,傳真:(02)28250317。
※現場勘查、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連絡人:陽明校區 事務一組 林先生,電話:(02)28267000分機6205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