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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服務大樓營繕二組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文書組(大禮堂一樓))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申報開工:1.土建工程(含電梯及機房結構、立面及景觀雜項)開工日起90日內竣工。 2.無障礙電梯設備於開工日起 150 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經核准登記合格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請準備資格文件,內容如下: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4.廠商當年度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5.工程手冊(營造業檢附)6.技師證書(營造廠檢附)7.投標廠商聲明書8.廠商資格審查表9.切結書(本校檢附) 10.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11.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本校檢附)等證件12.工程企劃書10份。其餘詳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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