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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nfu.lee@nyc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大禮堂2樓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文書組(大禮堂1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所有車牌辨識系統設備的軟體硬建置及測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應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禁止之規定,具合法登記且未受停業處分,且營業項目與本案相關之公司或工商行號。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採不訂底價之適用最有利標決標,經簽准評選序位第一廠商為最有利標廠商,擇期辦理決標簽(議)約事宜。
【本次為第二次開標廢標後的續行招標,無重大變更招標文件】
※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
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檔名編號為【01、03、04、12】此四份文件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資格審查之過往履約案例(至少2件,請確實檢附契約影本及完工證明,如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契約及完工證明需有雙方用印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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