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114016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校區空調消防機水電技術維護專業服務-校本部(A案)及傳統甲棟(B案)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決標日:114/11/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銘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200,000
原始預算
$ 10,446,186
底價金額
$ 10,285,000
決標折數
99.1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機關代碼 A.9.6M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悅承
聯絡電話 (02)28267000#62075
機關代碼 A.9.6M
單位名稱 營繕一組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
聯絡人 吳悅承
聯絡電話 (02)28267000#62075
傳真號碼 (02)28200410
電子郵件信箱 yuechengwu@nyc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公告之預算額度內,於本校尚完成來年採購程序前,本校得依原契約規定、價金及條件下,延長契約3個月為限,價款依照本契約單價分析表所訂價額核定之。 二、履約期間得標廠商執行本案履約情形良好者,且機關預算確已核撥,經雙方同意,以換約(契約內容項目,金額無異動)方式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 1. 後續擴充金額: 以本案預算金額為上限。 2. 後續擴充年限: 1年。 3. 後續擴充項目: 原契約條件及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5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6 10:00
開標地點 112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傳統甲棟 1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時程長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304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2段155號傳統醫學大樓聯合服務中心營繕一組櫃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人員薪資不會依物價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 1.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另請檢附電器承裝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冷凍空調工程業甲等(含以上),另請檢附冷凍空調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其餘投標證明文件詳本採購「投標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並應逐一備妥相關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 (一) 本採購案採購金額新台幣2,089萬2,372元整。 (二) 本採購案預算金額新台幣1,044萬6,186元整,履約期限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公告之預算額度內,於本校尚完成來年採購程序前,本校得依原契約規定、價金及條件下,延長契約3個月為限,價款依照本契約單價分析表所訂價額核定之。 (三) 本案如於履約期限結束前原契約項目數量或金額不足以供應需求,得辦理契約變更,以本採購案預算金額為上限。 (四) 履約期間得標廠商執行本案履約情形良好者,且機關預算確已核撥,經雙方同意,以換約(契約內容項目,金額無異動)方式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 1.後續擴充金額: 以本案預算金額為上限。 2.後續擴充年限: 1年。 3.後續擴充項目: 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1/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9.6M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悅承
聯絡電話
(02)28267000#62075
機關代碼
A.9.6M
單位名稱
營繕一組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
聯絡人
吳悅承
聯絡電話
(02)28267000#62075
傳真號碼
(02)28200410
電子郵件信箱
yuechengwu@nyc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公告之預算額度內,於本校尚完成來年採購程序前,本校得依原契約規定、價金及條件下,延長契約3個月為限,價款依照本契約單價分析表所訂價額核定之。 二、履約期間得標廠商執行本案履約情形良好者,且機關預算確已核撥,經雙方同意,以換約(契約內容項目,金額無異動)方式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 1. 後續擴充金額: 以本案預算金額為上限。 2. 後續擴充年限: 1年。 3. 後續擴充項目: 原契約條件及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5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6 10:00
開標地點
112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傳統甲棟 1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時程長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304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2段155號傳統醫學大樓聯合服務中心營繕一組櫃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人員薪資不會依物價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 1.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另請檢附電器承裝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冷凍空調工程業甲等(含以上),另請檢附冷凍空調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其餘投標證明文件詳本採購「投標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並應逐一備妥相關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 (一) 本採購案採購金額新台幣2,089萬2,372元整。 (二) 本採購案預算金額新台幣1,044萬6,186元整,履約期限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公告之預算額度內,於本校尚完成來年採購程序前,本校得依原契約規定、價金及條件下,延長契約3個月為限,價款依照本契約單價分析表所訂價額核定之。 (三) 本案如於履約期限結束前原契約項目數量或金額不足以供應需求,得辦理契約變更,以本採購案預算金額為上限。 (四) 履約期間得標廠商執行本案履約情形良好者,且機關預算確已核撥,經雙方同意,以換約(契約內容項目,金額無異動)方式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 1.後續擴充金額: 以本案預算金額為上限。 2.後續擴充年限: 1年。 3.後續擴充項目: 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1/25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