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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357萬6,000元整,履約期限自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履約期間得標廠商執行本案履約情形良好者,且機關預算確已核撥,經雙方同意,以換約(契約內容項目、金額無異動)或議價(契約內容項目、金額異動)方式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
(一) 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178萬8,000元元整。
(二) 後續擴充期限: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後續擴充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校陽明校區傳統醫學大樓甲棟1F聯合服務中心文書組(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2段1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400元整(光碟一片)
開標地點
本校陽明校區傳統醫學大樓甲棟1F聯合服務中心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陽明校區傳統醫學大樓甲棟1F聯合服務中心文書一組組(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2段155號)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履約標的係指「未變性95%酒精」,投標廠商須提供下列文件:
(一)符合「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相關證明文件(如:酒精販賣業者登記或藥商許可執照等文件)。
(二)未變性95%酒精之「供應來源」證明文件。
(三)未變性95%酒精之「成份分析表」,分析項目標準如下:
1、酒精度:95%以上(20度C)。
2、氧化時間:30分以上。
3、總酸(以醋酸計):10mg/L以下
4、總醛(以乙醛計) :2mg/L以下
5、色度:10以下
6、甲醇:50mg/L以下
7、正丙醇:15mg/L以下
8、異丁醇+異戊醇:2mg/L以下
9、重金屬(以pb計):1mg/L以下
10、硫酸試驗色度(號):10以下
11、總酯(以乙酸乙酯計): 18mg/L以下
12抽出物含量: 10mg/L以下
二、須以HDPE塑膠桶為盛裝容器,每桶盛裝20公升為單位。
三、如有本規格未盡事宜,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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