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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提升採購效率: 一般傳統工程需先發設計規劃後才進行發施工標案,如遇流標,往往會拖延採購之效率;採統包作業流程設計與施工同一契約,減少發包作業次數,提升採購效益。
2.確保採購品質: 由廠商執行整體規劃設計與施工,設計者可充分應用統包商具有之專門施工技術,有助於工程品質的提升;並提升廠商技術能力,激勵新工法及新材料之引進或研發;在不增加成本下,使用高效率設備,提升採購品質。
3.縮減工期:藉設計與施工之併行作業而縮短工期,在設計方面理念可以貫徹,避免執行變更設計,在工程方面責任明確,易於追究工程責任,有利於工期的縮短。
4.無增加經費之虞。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服務大樓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經核准依法登記合格之昇降機(電梯)裝修工程廠商且營業項目需符合本案性質。屬昇降設備安全協會團體會員證明及內政部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
附加說明
檢附最近一期完稅證明(稅單)、當年度會員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本校檢附)、廠商資格審查表(本校檢附)等證件。
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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