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陽明校區)
電子郵件信箱
yuchin@nyc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900萬元整,履約期限自111年1月1日至1111年12月31日止,履約期間得標廠商執行本案履約情形良好者,且機關預算確已核撥,經雙方同意,以換約(契約內容項目、金額無異動)或議價(契約內容項目、金額異動)方式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
(一) 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450萬元整。
(二) 後續擴充期限: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三) 後續擴充項目:景觀園藝維護、建置、改造、植栽美化等相關事項。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內(8:30-17:00)至本校陽明校區事務一組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NT$300元整,於本校陽明校區出納一組繳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前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校陽明校區行政大樓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單(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一、親領或郵購方式取得文件。
1.郵購者(請務必於來函封面註明購買之案號及案名)加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2.領取地點:本校陽明校區行政大樓一樓事務一組。
※申購人:劉倩雲 電話:28267000分機62054
※受款人名稱請填寫「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本校於110年9月14日上午9:30時辦理現場勘估,投標廠商請於是日上午9時20分前至本校行政大樓前,由專人帶領前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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