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engwaui@nyc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擴充金額為新台幣8,000,000元整,契約於期滿前貳個月內,若得標廠商無違約之情形,且經使用單位評斷其服務品質(服務態度、配合度、技術品質)良好者,得在依法定程序核准後,得辦理大宗氣體續約1年供應,增購權利至民國112年12月25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交大校區)大禮堂二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總務處圖書儀器購運組(大禮堂二樓)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25日止或累計訂單金額達契約金額為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納稅證明影本。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之影本。
(詳投標須知、招標規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規格疑義聯絡人:奈米中心 李先生電話: 03-571212 分機:5561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