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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waui@nyc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光復校區)大禮堂二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總務處採購組(大禮堂二樓)
履約期限
112年9月18日至113年6月2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規格文件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遊覽車客運業之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明文件。
2. 交通部公路總局最近一次遊覽車業者評鑑結果在甲等(含)以上,並附證明文件。
3. 投標時應檢附履約4輛自有營業遊覽大客車(40人以上座位,車齡為投標日前五年內)之車輛基本資料(包括車號、出廠年份、廠牌、座位數、最近一次合格定期檢驗紀錄及汽車強制責任保險)(如附件二),並附4輛營業遊覽大客車之行車執照(需檢驗合格)、保險期間有效汽車強制責任保險單。
4. 投標時應檢附4位有效之職業大客車駕駛員基本資料(如附件三),並附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體檢證明文件與1年內無重大違規及交通肇事紀錄證明。
(二)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台灣聯合大學系統李玉惠
電話:03-5712121分機:5006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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