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傳統醫學大樓聯合服務中心1樓營繕一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400元整(光碟一片)
開標地點
本校陽明校區傳統醫學大樓1樓聯合服務中心小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陽明校區傳統醫學大樓1樓聯合服務中心收發處(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10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基本資格:
綜合營造業,應檢附證件: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不得承攬】、2.工程承攬手冊、3、當天度會員證。
(二)應檢附證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2.廠商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4.廠商資料調查表、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6、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7日上午10時,上班時間內(下午5時正)到本校陽明校區出納一組不具名繳費(圖說工本費(光碟一片)新臺幣400元整)後憑收據至營繕一組不具名領取;或以限時掛號郵寄(請自行斟酌郵寄往返時間)至本校營繕一組領取,信封上並書名招標工程名稱(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原件退回)。郵購圖說工本費應開具兌款郵局為台北郵局,受款人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之郵局匯票及貼足回郵100元整之回郵郵資大額郵票並依郵局規定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之信封。
1.本採購所需相關費用皆含於預算內,不能以施工界面無法協調為理由,要求免計或展延工期,投標廠商於投標前除詳閱圖說並詳實探勘現場。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本案無預付款。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結算金額3%。
5.本標案已依勞基法規定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日或應放假日之相關成本,投標廠商應依勞基法修正後之勞動條件及招標文件規定報價投標,如認為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例如:履約期限不足),得依政採購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以書面項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6.本工程完工後相關保固規定,請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