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914-114-A-00-273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土木建築設施維護工程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決標日:113/12/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05,500
原始預算
$ 8,000,000
底價金額
$ 5,505,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機關代碼 A.9.6M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藍宇晨
聯絡電話 (02)28267000#62067
機關代碼 A.9.6M
單位名稱 營繕一組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
聯絡人 藍宇晨
聯絡電話 (02)28267000#62067
傳真號碼 (02)28200410
電子郵件信箱 l00229422@nyc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5年度後續擴充部分:履約期間若得標廠商執行本採購案履約情形良好者,且本校預算確已核撥,經雙方同意,以換約(原契約項目及單價無異動)方式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 A.後續擴充金額:800萬元。 B.後續擴充期限:自114年12月11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 C.後續擴充項目:原契約項目。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校陽明校區傳統醫學大樓甲棟1F聯合服務中心營繕一組(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 街2段1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400元(光碟1片)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31 10:00
開標時間 113/12/31 11:00
開標地點 本校陽明校區傳統醫學大樓甲棟1F聯合服務中心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陽明校區傳統醫學大樓甲棟1F聯合服務中心文書組收發處(112臺北市北投區 立農街2段1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4年12月10日止(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年度開口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基本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應檢附證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工程承攬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 級者不得承攬】。 (二)應檢附證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2.廠商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4.廠商資料調查表;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6.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113 年12月31日上午10時,上班時間內(下午5 時正)到本校出納組不具名繳費(圖說工本費(光碟一片)新臺幣400 元整)後憑收據至營繕組不具名領取;或以限時掛號郵寄(請自行斟酌郵寄往返時間)至本校營繕組領取,信封上並書名招標工程名稱(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原件退回)。郵購圖說工本費應開具兌款郵局為台北郵局,受款人為國立陽明大學之郵局匯票及貼足回郵100 元整之回郵郵資大額郵票並依郵局規定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之信封。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 日者,以1 日計。 3.預定決標日期:同議價日期(評審會議及議價日期均另行通知)。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3%。 6.書面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如不清楚,得逕洽本校閱覽。 7.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否則無效,詳投標須知,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圖章。 8.本採購所需相關費用皆含於預算內,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請詳閱圖說並詳實探勘現場。 9.本工程完工後相關保固規定,請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10.本標案已依勞基法規定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日或應放假日之相關成本,投標廠商應依勞基法修正後之勞動條件及招標文件規定報價投標,如認為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例如:履約期限不足),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1 條第1 項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9.6M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藍宇晨
聯絡電話
(02)28267000#62067
機關代碼
A.9.6M
單位名稱
營繕一組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
聯絡人
藍宇晨
聯絡電話
(02)28267000#62067
傳真號碼
(02)28200410
電子郵件信箱
l00229422@nyc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5年度後續擴充部分:履約期間若得標廠商執行本採購案履約情形良好者,且本校預算確已核撥,經雙方同意,以換約(原契約項目及單價無異動)方式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 A.後續擴充金額:800萬元。 B.後續擴充期限:自114年12月11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 C.後續擴充項目:原契約項目。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校陽明校區傳統醫學大樓甲棟1F聯合服務中心營繕一組(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 街2段1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400元(光碟1片)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31 10:00
開標時間
113/12/31 11:00
開標地點
本校陽明校區傳統醫學大樓甲棟1F聯合服務中心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陽明校區傳統醫學大樓甲棟1F聯合服務中心文書組收發處(112臺北市北投區 立農街2段1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4年12月10日止(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年度開口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基本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應檢附證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工程承攬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 級者不得承攬】。 (二)應檢附證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2.廠商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4.廠商資料調查表;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6.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113 年12月31日上午10時,上班時間內(下午5 時正)到本校出納組不具名繳費(圖說工本費(光碟一片)新臺幣400 元整)後憑收據至營繕組不具名領取;或以限時掛號郵寄(請自行斟酌郵寄往返時間)至本校營繕組領取,信封上並書名招標工程名稱(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原件退回)。郵購圖說工本費應開具兌款郵局為台北郵局,受款人為國立陽明大學之郵局匯票及貼足回郵100 元整之回郵郵資大額郵票並依郵局規定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之信封。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 日者,以1 日計。 3.預定決標日期:同議價日期(評審會議及議價日期均另行通知)。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3%。 6.書面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如不清楚,得逕洽本校閱覽。 7.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否則無效,詳投標須知,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圖章。 8.本採購所需相關費用皆含於預算內,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請詳閱圖說並詳實探勘現場。 9.本工程完工後相關保固規定,請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10.本標案已依勞基法規定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日或應放假日之相關成本,投標廠商應依勞基法修正後之勞動條件及招標文件規定報價投標,如認為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例如:履約期限不足),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1 條第1 項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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