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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校尚未完成來年招標程序前,本得洽請廠商繼續執行本契約,廠商不得拒絕,惟機關得依原契約規定、價金及條件下,延長契約3個月為限,價款依照本契約單價分析表所訂價額核定之。
2.本案如於履約期限結束前原契約項目數量或金額不足以供應需求,得辦理契約變更,以本採購案預算金額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校陽明校區傳統醫學大樓1F聯合服務中心營繕一組(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400元整(光碟一片)
開標地點
本校陽明校區傳統醫學大樓1F聯合服務中心會議室(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陽明校區傳統醫學大樓1F聯合服務中心收發處(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履約期限
112年3月9日至112年12月31日(詳契約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2.冷凍空調工程業: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詳投標證件審查表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自公告日起至112年3月8日上午9時30分,上班時間內(下午5時正)到本校陽明校區聯合服務中心出納組不具名繳費(圖說工本費(光碟一片)新台幣400元整)後憑收據至營繕一組不具名領取;或以限時掛號郵寄(請自行斟酌郵寄往返時間)至本校營繕一組領取,信封上並書名招標工程名稱(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原件退回)。郵購圖說工本費應開具兌款郵局為台北郵局,受款人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之郵局匯票及貼足回郵100元整之回郵郵資大額郵票並依郵局規定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之信封。﹝其他﹞: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3.預定決標日期:同開價格標日期。4.本案無預付款。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3%。6.書面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如不清楚,得逕洽本校閱覽。7.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否則無效,詳投標須知,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圖章。8.本採購所需相關費用皆含於預算內,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請詳閱圖說並詳實探勘現場。9.本標案已依勞基法規定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日或應放假日之相關成本,投標廠商應依勞基法修正後之勞動條件及招標文件規定報價投標,如認為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例如:履約期限不足),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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