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hchou@nkust.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第一校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依約履行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等,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完整密封後截止時間之前投標(內容不得篡改,違者視同無效標)。封套外部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於期限內以掛號寄達或親送至本校第一校區總務處採購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規格需求說明書內規定廠商之其他履約能力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遞領取:封面註明「郵購UR0211200176-S3 案號招標文件」,並須備齊下列各項文件否則不予受理1.郵政匯票(200元),受款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2.檢附回郵信封(大小:28x36cm)書明收件人地址及姓名並自行貼足限掛郵票。
(2)親領:上班時間內至本校第一校區行政大樓三樓總務處採購組洽購(本校上班時間:週一~週五09:00~17:00;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索取)。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請由廠商端進入,下載本案招標文件)
其它
一、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二、有關規格問題請洽申購單位輪機工程系;申請人陳思璇/俞克維老師 聯絡電話:07-3814526#22438/22011,其它不盡處,詳招標文件。
三、本次招標文件更正單價分析表第5項次交通費數量。
※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日期順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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