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120011 已決標公告

第一校區管理學院大樓公共空間及C棟3樓辦公空間整修工程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決標日:108/01/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禾硯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60,000
原始預算
$ 2,708,178
底價金額
$ 2,580,000
決標折數
83.7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A.9.6L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建南
聯絡電話 (07)6011000#31321
機關代碼 A.9.6L
單位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
聯絡人 潘建南
聯絡電話 (07)6011000#31321
傳真號碼 (07)6011016
電子郵件信箱 cnp@nkust.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11 17:00
開標時間 108/02/12 10:00
開標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本校第一校區行政大樓A42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本校第一校區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條件(擇一): (1)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2)土木包工業 或(3)室內裝修業。 (二)應檢具投標相關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1)各該業登記證書影本。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有效期內公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納稅(或免稅)證明文件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最近三年無退票記錄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6.押標金 7.標單(投標標價清單及投標招標及契約三用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等,並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上述(一)~(三)資料連同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收據、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廠商資格審查表與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裝入標封內密封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 1.本工程押標金及各類保證金採保險單繳納者,其格式須同於政府採購法訂頒樣式,如未能符合,本校將不予接受。 2.工程期限:本工程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完工;逾期每日計罰工程契約價金總額(詳工程採購契約(稿)第17條規定)之千分之三。 3.預付款及物價調整:本工程無預付款,無物價調整。 4.本工程自開工達20日後,每月終估驗計價一次;餘詳工程採購契約(稿)第5條。 5.保固期限:自完工驗收合格日起2年。 6.出席開標:參與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出席本工程採購開標,委託他人代理時,應另填寫委託書並攜帶工程採購開標出席證、身分證明與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如廠商無法攜帶印章前往開標,可授權代表人攜帶蓋有該印章之授權書,並由該代表人以簽名代替蓋章。否則,喪失減價或比價機會,視為投標廠商放棄權益。 7. 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稿),請投標廠商詳閱,投標文件內容與公告內容有牴觸,以招標公告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9.6L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建南
聯絡電話
(07)6011000#31321
機關代碼
A.9.6L
單位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
聯絡人
潘建南
聯絡電話
(07)6011000#31321
傳真號碼
(07)6011016
電子郵件信箱
cnp@nkust.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11 17:00
開標時間
108/02/12 10:00
開標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本校第一校區行政大樓A42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本校第一校區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條件(擇一): (1)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2)土木包工業 或(3)室內裝修業。 (二)應檢具投標相關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1)各該業登記證書影本。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有效期內公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納稅(或免稅)證明文件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最近三年無退票記錄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6.押標金 7.標單(投標標價清單及投標招標及契約三用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等,並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上述(一)~(三)資料連同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收據、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廠商資格審查表與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裝入標封內密封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
1.本工程押標金及各類保證金採保險單繳納者,其格式須同於政府採購法訂頒樣式,如未能符合,本校將不予接受。 2.工程期限:本工程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完工;逾期每日計罰工程契約價金總額(詳工程採購契約(稿)第17條規定)之千分之三。 3.預付款及物價調整:本工程無預付款,無物價調整。 4.本工程自開工達20日後,每月終估驗計價一次;餘詳工程採購契約(稿)第5條。 5.保固期限:自完工驗收合格日起2年。 6.出席開標:參與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出席本工程採購開標,委託他人代理時,應另填寫委託書並攜帶工程採購開標出席證、身分證明與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如廠商無法攜帶印章前往開標,可授權代表人攜帶蓋有該印章之授權書,並由該代表人以簽名代替蓋章。否則,喪失減價或比價機會,視為投標廠商放棄權益。 7. 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稿),請投標廠商詳閱,投標文件內容與公告內容有牴觸,以招標公告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1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