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111-10 已決標公告

臺北校區高低壓電力用電設備改善案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決標日:111/12/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泰科技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50,000
原始預算
$ 1,832,868
底價金額
$ 1,782,000
決標折數
70.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機關代碼 A.9.6K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先生
聯絡電話 (02)23226122
機關代碼 A.9.6K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
聯絡人 楊先生
聯絡電話 (02)23226122
傳真號碼 (02)23226125
電子郵件信箱 hugh2180@ntub.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M111-1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32,86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21
原公告日 111/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26 09:00
開標時間 111/12/26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402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2/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所附表件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六)標單(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七)繳納押標金單據或憑證。 (八)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可免附) (九)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 2.「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3.廠商得自行視需要於投標前至現地及本校勘查,如有補充調查或試驗之需要,所需費用由廠商自行於契約價金中調整吸收,機關不另給付價款。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機關若重新公告,廠商需重新領標),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2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9.6K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先生
聯絡電話
(02)23226122
機關代碼
A.9.6K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
聯絡人
楊先生
聯絡電話
(02)23226122
傳真號碼
(02)23226125
電子郵件信箱
hugh2180@ntub.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M111-1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32,86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21
原公告日
111/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26 09:00
開標時間
111/12/26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402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2/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所附表件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六)標單(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七)繳納押標金單據或憑證。 (八)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可免附) (九)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 2.「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3.廠商得自行視需要於投標前至現地及本校勘查,如有補充調查或試驗之需要,所需費用由廠商自行於契約價金中調整吸收,機關不另給付價款。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機關若重新公告,廠商需重新領標),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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