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yuanyi@ntub.edu.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北校區承曦樓取得綠建築標章改善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08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08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第二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30,000元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總務處文書組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所附表件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六)標單(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七)繳納押標金單據或憑證
(八)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可免附)
(九)丙級(含)以上營造業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公司及工程公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
2.「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3.廠商得自行視需要於投標前至現地及本校勘查,如有補充調查或試驗之需要,所需費用由廠商自行於契約價金中調整吸收,機關不另給付價款。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機關若重新公告,廠商需重新領標),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0210331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一)有關「單價分析表【預算】」-壹一.2「營建廢棄物清運及處理費(合法運棄)」-「開挖機、作為破碎機用,70-79KW」,內容誤植;修正為「破碎機、作為破碎機用」。
(二)有關「詳細價目表【預算】」之壹一.2「營建廢棄物清運及處理費(合法運棄)」,施工位置及運棄內容並未敘明,於圖號A2-02新增工程內容(3)。
(三)有關「資格審查表」誤植為乙級營造業,更正內容與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相同。
(四)有關圖號A4-01上有無意義文字敘述,於本次變更公告時一併刪除。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4-01T09:38:52+08:00
電子郵件信箱
yuanyi@ntub.edu.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30,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總務處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所附表件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六)標單(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七)繳納押標金單據或憑證 (八)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可免附) (九)丙級(含)以上營造業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公司及工程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 2.「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3.廠商得自行視需要於投標前至現地及本校勘查,如有補充調查或試驗之需要,所需費用由廠商自行於契約價金中調整吸收,機關不另給付價款。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機關若重新公告,廠商需重新領標),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0210331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一)有關「單價分析表【預算】」-壹一.2「營建廢棄物清運及處理費(合法運棄)」-「開挖機、作為破碎機用,70-79KW」,內容誤植;修正為「破碎機、作為破碎機用」。 (二)有關「詳細價目表【預算】」之壹一.2「營建廢棄物清運及處理費(合法運棄)」,施工位置及運棄內容並未敘明,於圖號A2-02新增工程內容(3)。 (三)有關「資格審查表」誤植為乙級營造業,更正內容與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相同。 (四)有關圖號A4-01上有無意義文字敘述,於本次變更公告時一併刪除。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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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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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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