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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滿經本校評估優良者後續擴充1年、金額為新台幣5,300,000元。(增購期限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7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總務處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1.登記或設立證明2.納稅證明3.信用證明4.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外標封截止收件時間應為105年12月2日(星期五)上午10時,誤植為106年12月2日(星期五)上午10時,特此說明並重新上網更正.
2.本案不開放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參加投標.
3.本案業務管理單位請洽事務組簡素婉小姐(02)2322611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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